产品名称星空(中国)优选可转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代码0W8144
管理人星空平台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成立时间2024年9月26日
开放规则本计划定期开放,本计划【自成立之日起每周【二】、周【三】、周【四】】为开放日(如遇非工作日,则该日不开放参与和退出,且不顺延),每个开放日均可开放计划份额的退出和参与。除资产管理人另行书面通知投资者外,本计划具体开放日、开放时间按照前述规则执行,资产管理人不再另行以邮件或管理人网站公告等书面形式告知投资者。本计划不接受违约退出。
本计划开放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开市的交易时间。本计划不接受投资者在非合同约定的退出开放日退出。
资产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开放期,但每周开放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开放期变更的,资产管理人应提前通知资产委托人及资产托管人。具体开放安排以资产管理人公告为准,届时资产管理人网站上发布公告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
若投资者在上述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申请计划份额退出,则视为违约退出。本计划不接受违约退出。
在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当以下情形发生时,资产管理人有权增设临时开放期,且临时开放期只允许本计划现存投资者退出。
(1)本计划存续期届满并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展期的;
(2)资产管理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的;
(3)中国证监会、法律法规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产品存续期1.本计划存续期为【10】年,从本计划成立之日起至计划成立日满【10】年之日止(含,如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最近一个工作日)。
2.如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计划提前终止或展期情形时,本计划可提前终止或展期,资产管理人原则上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投资者以及资产托管人,对于自动进入终止或延期的情形,应尽早通知投资者及资产托管人。
3.当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中的资产因流动性等原因无法在本计划原定终止日前变现时,则本计划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于计划终止日起自动延期直至资产管理计划财产项下投资组合完全变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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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年 | 近3年 | 今年以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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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合格投资者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五条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2)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3)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