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计划每个自然季度可开放多次,但不得每个交易日开放。本计划自成立之日起每个月至多开放4次计划份额的参与和退出。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且原则上每周最多开放三个工作日。若合同或监管规则变更,管理人可另行设立临时开放日。同时须满足: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在开放期内合计不得超过该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20%,且须满足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期内,其资产组合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价值,不低于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具体开放日期(含临时开放)由管理人提前通过公告、书面函件、邮件等形式告知委托人,提前通过邮件通知托管人(托管人邮箱为:tgyyzxlcjd.zh@ccb.com),托管人未收到相关通知将发送风险提示函,管理人回复确认。开放期(不含临时开放日)内可以办理参与、退出业务,临时开放日仅限委托人退出。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资产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告知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应至少提前 1 个工作日将调整后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告知资产委托人。
在发生合同变更或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变更时,为保障投资者选择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权利,本计划可设置临时开放期,临时开放期的具体安排以资产管理人公告、书面函件、邮件等书面方式告知资产委托人为准。临时开放期仅限委托人退出。
产品名称 | 星空(中国)添鑫2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产品代码 | 0W8136 |
管理人 | 星空平台 |
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
投资目标 |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争取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保值增值,力争为投资者谋求稳定的投资回报。 |
投资范围 | 本计划投资范围仅限银行存款(包括银行活期存款、七天通知存款、银行定期存款)。 如法律法规规定资产管理人须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某产品,则资产管理人须在获得相应资质后才能投资该产品。 |
投资比例 | (1)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本计划投资于存款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低于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的80%; 本计划的建仓期为产品成立之日起的6个月,计划管理人应当在本计划建仓期结束后使本计划的投资组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投向和比例。 (2)总资产占净资产比例 本计划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00%。 上述投资比例系根据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相关法规而制定。若相关法规有所变化,本集合计划的投资限制也将自动作相应的调整。 本计划投资于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如有)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总资产占净资产比例应当根据所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信披频率、按照穿透原则合并计算。 |
参与和退出的金额限制 | 1.资产委托人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开放日首次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标准,购买金额应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不含参与费用),已持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资产委托人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开放日追加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除外。 2.当资产委托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处持有的计划份额资产净值高于40万元人民币时,资产委托人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每次退出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选择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资产委托人在退出后在该销售机构处持有的计划份额资产净值不得低于40万元人民币。当资产管理人发现资产委托人申请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将致使其在部分退出申请确认后在该销售机构处持有的计划份额资产净值低于4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管理人有权适当减少该资产委托人的退出份额,以保证部分退出申请确认后资产委托人在该销售机构处持有的计划份额资产净值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 当资产委托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处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低于40万元人民币(含40万元人民币)时,需要退出计划的,资产委托人必须选择一次性全部退出资产管理计划。 本集合计划不设单个投资者退出次数限制。 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证监会及基金业协会等规定且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对参与金额和退出份额的数量限制,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告知投资者。管理人和/或代理销售机构在网站公告前述调整事项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 |
产品开放日 | 本计划每个自然季度可开放多次,但不得每个交易日开放。本计划自成立之日起每个月至多开放4次计划份额的参与和退出。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且原则上每周最多开放三个工作日。若合同或监管规则变更,管理人可另行设立临时开放日。同时须满足: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在开放期内合计不得超过该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20%,且须满足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期内,其资产组合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价值,不低于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具体开放日期(含临时开放)由管理人提前通过公告、书面函件、邮件等形式告知委托人,提前通过邮件通知托管人(托管人邮箱为:tgyyzxlcjd.zh@ccb.com),托管人未收到相关通知将发送风险提示函,管理人回复确认。开放期(不含临时开放日)内可以办理参与、退出业务,临时开放日仅限委托人退出。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资产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告知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应至少提前 1 个工作日将调整后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告知资产委托人。 在发生合同变更或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变更时,为保障投资者选择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权利,本计划可设置临时开放期,临时开放期的具体安排以资产管理人公告、书面函件、邮件等书面方式告知资产委托人为准。临时开放期仅限委托人退出。 |
产品存续期 | 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限为自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之日起120个月(如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最近一个工作日)。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全体投资者、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书面协商一致后,本计划可提前终止或展期。 |
风险等级 | 低风险等级 |
费率 | 1、参与费:0% 2、退出费:0% 3、管理费:0.20%/年 |
1、如需查看以上产品净值,请注册或登录官网、星空(中国)APP(http://t.cn/R4PUbjZ)账户进行查询。
2、关于合格投资者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五条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2)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3)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