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管理计划自成立之日起,每周开放1次计划份额的参与和退出。每次开放参与与退出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为每周二,周三,周四,如遇节假日或非交易日,则不开放(例如周二为非交易日,则周三、周四开放;若周三为非交易日,周二、周四开放;若周四为非交易日,则周二、周三开放;若周二、周三、周四都为非交易日,则该周不开放)。开放时间为9:00至15:00。本计划不接受违约退出。
具体开放安排以资产管理人公告或者邮件通知为准,届时资产管理人网站上发布公告或者邮件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
注册登记机构于受理资产委托人参与、退出申请当日后的[T+1 ] 工作日(T日为申请日当日),对委托人参与、退出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若中国证监会有新的规定,或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资产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告知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网站上发布公告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
产品名称 | 星空(中国)稳犇88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产品代码 | 0W8106 |
管理人 | 星空平台 |
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目标 |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委托资产的保值增值,力争为投资者谋求稳定的投资回报。 |
投资范围 | 本计划主要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权益类资产:依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或同意注册的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深港、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2)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永续债、次级债、资产支持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交易所非公开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基金、分级基金A级、银行存款(不含银行活期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基金、交易所及银行间逆回购、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现金管理工具; (3)商品及金融衍生品:大宗商品ETF;交易所内开展的期货(如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大宗商品期货等)、期权等。本产品允许开立套保、投机、套利等类型的期货账户。 (4)不得通过参与非公开发行、大宗交易买入限售股等方式配置股票品种。 特别提示,本资产管理计划可能参与证券回购业务。 |
投资比例 | (1)固定收益类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50】%-【100】%(不含); (2)权益类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0】%-【30】%(不含); (3)商品及衍生品类资产的持仓合约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0】%-【80】%(不含),且衍生品账户权益不超过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20%; (4)本计划可进行债券正回购操作,且本计划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00%,债券回购或逆回购资金余额不超过上一日资产净值的100%; (5)本计划参与股票、可转债、可交债、债券的发行申购时,本计划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计划的总资产,本计划所申报的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公司本次发行的总量;本计划投资的股票和可转债需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6)禁止投资ST、*ST及未股改股票;禁止投资最近期公布的年报中被出具“保留意见”、“带解释性说明的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等年报审计意见异常的股票;禁止投资最近一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处罚、谴责、调查的上市公司的股票;禁止投资最近一个报告期(季度、年度、半年度)净资产为负值的股票或净资产低于面值的股票。 (7)本计划投资于股指期货的资金(保证金占用+可用头寸)不超过计划财产净值的20%; (8)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总额不超过计划财产中权益类证券总市值的100%; (9)计划所投资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永续债、次级债的主体信用评级在AAA级(含)以上(评级机构不认可中债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同),公募可转债和公募可交换债的主体信用评级在AA级(含)以上;交易所非公开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非公开可交换债券、定向可转换债券的主体信用评级在AAA级(含)以上,且债券到期日不得晚于资产管理合同到期日;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的债项评级应不低于AAA级(含),投资品种必须为优先档,基础资产不得包含监管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负面清单所列资产,且还款日均不得晚于资产管理合同到期日。不得投资于民营企业发行的信用债券(不含公募可转债、公募可交债),单只信用债券(不含公募可转债、公募可交债)的行权剩余期限不超过3年 (10)本组合不得违反资产管理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等规定; (11)本计划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为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净值的-100%-0%。 (12)本计划投资于同一股票、债券、基金的市值不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10%;计划所投资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交易所非公开公司债、非公开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定向可转换债券合计不得超过资产净值的40%。 (13)本计划的总资产不超过净资产的200%,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在开放退出期内合计不得超过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20%;本管理计划开放退出期内,资产组合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价值,不低于计划资产净值的10%。 (1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限制。 投资比例超限的处理方式及流程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变动、港股通额度已满等资产管理人之外的因素导致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比例或者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资产管理人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0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确有特殊事由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整的,资产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和基金业协会报告。 |
参与和退出的金额限制 | 投资者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开放日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如投资者在提交参与申请时未持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则投资者应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且申购金额应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不含参与费用),在开放日内追加参与的,每次参与的金额应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当资产委托人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高于40万元时,资产委托人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选择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委托人在退出后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不得低于40万元。当资产管理人发现资产委托人申请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将致使其在部分退出申请确认后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低于40万元时,资产管理人有权适当减少该资产委托人的退出份额,以保证部分退出申请确认后资产委托人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不低于40万元。当资产管理人发现投资者申请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将致使其在部分退出申请确认后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低于40万元,资产管理人将视该投资者一次性全部退出。 资产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参与金额和退出份额的数量限制,资产管理人在资产管理人网站专户专区公告前述事项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 |
规模上限 | 本集合计划不设规模上限,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产品开放日 | 本资产管理计划自成立之日起,每周开放1次计划份额的参与和退出。每次开放参与与退出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为每周二,周三,周四,如遇节假日或非交易日,则不开放(例如周二为非交易日,则周三、周四开放;若周三为非交易日,周二、周四开放;若周四为非交易日,则周二、周三开放;若周二、周三、周四都为非交易日,则该周不开放)。开放时间为9:00至15:00。本计划不接受违约退出。 具体开放安排以资产管理人公告或者邮件通知为准,届时资产管理人网站上发布公告或者邮件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 注册登记机构于受理资产委托人参与、退出申请当日后的[T+1 ] 工作日(T日为申请日当日),对委托人参与、退出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若中国证监会有新的规定,或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资产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告知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网站上发布公告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 |
产品存续期 | 本计划的存续期限为3年,从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起算。 |
风险等级 | 中风险等级 |
费率 | 认/申购费:免收 退出费:免收 管理费:0.2%/年托管费:0.02%/年 |
业绩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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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需查看以上产品净值,请注册或登录官网、星空(中国)APP(http://t.cn/R4PUbjZ)账户进行查询。
2、关于合格投资者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五条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2)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3)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