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率(R) | 业绩报酬 |
0%<R≤【5.5%】 | 管理人对委托人退出份额对应规模按0.2%/年计提业绩报酬(Gi),即Gi=退出日或终止日该笔份额资产净值×0.2%×(D÷365),该集合计划份额收益扣除Gi后需为正值,否则不得计提,且计提的业绩报酬不得超过该笔集合计划份额0%以上的超额收益部分的60%,计算公式为Hi=MIN[(R-0%)×60%×C×F×(D÷365),Gi],其中F为该笔提取业绩报酬的份额。 |
【5.5%】<R≤【5.7%】 |
管理人在1)的基础上,再对该笔集合计划份额【5.5%】以上的超额收益部分提取10%的业绩报酬,计算公式为:
Hi=MIN[(5.5%-0%)×60%×C×F×(D÷365),Gi]+(R-5.5%)×10%×C×F×(D÷365) |
【5.7%】<R≤【5.9%】 |
管理人在2)的基础上,再对该笔集合计划份额【5.7%】以上的超额收益部分提取15%的业绩报酬,计算公式为:
Hi=MIN[(5.5%-0%)×60%×C×F×(D÷365),Gi]+[(5.7%-5.5%)×10%+(R-5.7%)×15%]×C×F×(D÷365) |
R>【5.9%】 |
管理人在3)的基础上,再对该笔集合计划份额【5.9%】以上的超额收益部分提取20%的业绩报酬,计算公式为:
Hi=MIN[(5.5%-0%)×60%×C×F×(D÷365),Gi]+[(5.7%-5.5%)×10%+(5.9%-5.7%)×15%+(R-5.9%)×20%]×C×F×(D÷365) |
金额(M) | 参与费 |
-- | 免收 |
份额存续时间(L) | 退出费 |
-- | 0 |
管理费 | 托管费 | 销售服务费 |
0.1%/年 | 0.03%/年 | -- |
1、如需查看以上产品净值,请注册或登录官网、星空(中国)APP(http://t.cn/R4PUbjZ)账户进行查询。
2、关于合格投资者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五条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2)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3)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