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管理计划自成立之日起每个月至多开放4次计划份额的参与和退出。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具体开放日、开放时间由资产管理人公告为准。原则上,本计划不接受违约退出。
产品名称 | 星空(中国)添利1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产品代码 | 0W8027 |
管理人 | 星空平台 |
托管人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与追求计划资产稳定增值的前提下,力争为各投资者谋求与其风险匹配的投资回报。 |
投资范围 | (1)债券类资产: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通知存款、银行间市场上市的资产支持票据优先级、银行间市场及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可交换债券、私募债等其他债券品种。 (2)证券投资基金,仅限于纯债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以中国银河证券公募基金分类体系为准); (3)现金类资产,包括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回购及现金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4)衍生品类:仅限于国债期货(可交割)。 |
投资比例 | 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80%。 本集合计划的建仓期为产品成立之日起的3个月,计划管理人应当在本计划建仓期结束后使本计划的投资组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投向和比例。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变动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导致集合计划计划投资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比例或者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管理人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十五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确有特殊事由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整的,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和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 本计划存续期间,为规避特定风险并经全体投资者书面同意,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可以低于计划总资产的80%,但不得持续6个月低于计划总资产的80%。管理人在征求全体投资者书面同意时应当列明特定风险。 |
最低参与金额 | 投资者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开放日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如投资者在提交参与申请时未持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则投资者应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且申购金额应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不含参与费用),在开放日内追加参与的,每次参与的金额应不低于[1]万元人民币。 |
规模上限 | 本集合计划不设规模上限。 |
产品开放日 | 本资产管理计划自成立之日起每个月至多开放4次计划份额的参与和退出。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具体开放日、开放时间由资产管理人公告为准。原则上,本计划不接受违约退出。 |
产品存续期 | 本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风险等级 | 中低风险等级 |
费率 | 参与费:免收 退出费:免收 管理费:0.1%/年托管费:0.02%/年 |
业绩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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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需查看以上产品净值,请注册或登录官网、星空(中国)APP(http://t.cn/R4PUbjZ)账户进行查询。
2、关于合格投资者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五条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2)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3)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