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星空(中国)中证星空(中国)优势成长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星空(中国)中证优势成长指数发起C |
基金代码 | 018921 |
基金类别 |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管理人 | 星空平台 |
基金托管人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3年9月19日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星空(中国)优势成长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以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及存托凭证(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债券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中的融资业务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比例 |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基金分红 |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分红或将现金分红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是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风险等级 | 中风险等级 |
标的指数编制方法 | 指数编制方案及相关信息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 (www.csindex.com.cn),查询网址为:https://www.csindex.com.cn/zh#/indices/family/detail?indexCode=9315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