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星空(中国)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星空(中国)中债0-3年政金债指数A |
基金代码 | 020044 |
基金类别 |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管理人 | 星空平台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3年12月22日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权益类资产及可转债和可交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
投资比例 |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待偿期0年-3年(包含3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基金分红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分红或将现金分红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风险等级 | 中低风险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