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锁定持有期,由红利再投资而来的基金份额不受锁定持有期的限制。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起的第7日止,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起的第7日的下一工作日。在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后,每份基金份额在开放持有期的开放日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名称 | 星空(中国)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星空(中国)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 |
基金代码 | 016366 |
基金类别 |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管理人 | 星空平台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2年12月9日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锁定持有期,由红利再投资而来的基金份额不受锁定持有期的限制。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起的第7日止,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起的第7日的下一工作日。在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后,每份基金份额在开放持有期的开放日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投资范围 |
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非属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其他同业存单、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等)、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以及其他带有权益属性的金融工具。 |
投资比例 |
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
基金分红 |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分红或将现金分红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同业存单指数基金,一般而言,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风险等级 | 低风险等级 |